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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XK58防爆控制箱適用范圍
1. 1區、2區危險場所,21區、22區危險場所;
2. ⅡA、ⅡB、ⅡC爆炸性環境,可燃性粉塵環境;
3. 戶內、戶外(IP65、IP66);
4. 溫度組別:T1~T6。
BXK58防爆控制箱產品特點
1. 外殼采用高強度無銅鋁一次性壓鑄成型,結構緊湊合理, 強度好,防爆性能優良;表面經高速拋丸清理后高壓靜電噴涂,塑粉附著力強,具有良好的防腐性能,外表整
潔,美觀大方;
2. 增安型外殼,模塊結構可根據用戶需要,隨意組裝,內裝防爆指示燈、電流表、電壓表、按鈕及轉換開關等;
3. 隔爆型外殼,內裝指示燈、電流表、電壓表、按鈕、轉換開關、繼電器等;
4. 內裝元件可根據用戶要求進行排列、生產;
5. 鋼管或電纜布線。
訂貨須知
1. 本系列產品訂貨時用戶須提供具體的電氣原理圖或接線圖,我公司將根據用戶要求來選擇相應規格的殼體,出具相應的技術方案,供用戶確認后生產;
2. 訂貨時請注明詳細型號,規格,防爆標志及數量等;
3. 本系列產品戶外使用時均須加裝防雨罩,以保證其優良的防護性能;
4. 內裝元件品牌若與我公司規格不*時,訂貨時須注明;
5. 本系列產品內裝元件在滿足防爆標準要求時也可用戶提供。
BXK58系列防爆控制箱
1 范圍
本企業標準規定了BXK58系列防爆控制箱(以下簡稱控制箱)的產品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及貯存等要求。
本企業標準適用于控制箱的設計、制造與檢驗。
控制箱主要適用于爆炸性氣體環境中1區或2區危險區域,為ⅡB級或ⅡC級, T4組及以下場所,在交流50Hz,額定電壓至380V,分支回路額定電流至100A的電路中作為控制電源不頻繁接通與分斷之用,且具有過載、短路保護功能。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適用于本文件。
GB3836.1-2010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3836.2-2010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2部分:隔爆型“d"
GB4208-2008 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
GB/T13384-2008 機電產品包裝通用技術條件
GB14048.1-2006 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第1部分: 總則
GB14048.2 -2008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第2部分: 斷路器
3 產品分類
3.1 控制箱分類
a)控制箱按性能可分為:帶漏電保護和不帶漏電保護。
b)控制箱按支路數可分為:2、3、4、5、6回路。
3.2 型號含義
B X K 58—□ / □ □ □ □
總開關電流
K:總開關
T:特殊要求(按用戶要求制造)
支路電流
支路數
設計序號
控制
動力箱
防爆
3.3 基本參數
3.3.1 控制箱的基本參數應符合表1的規定。
Q/YA15-2010
表1 基本參數
型 號 支路數 主回路額定電壓(V) 支路額定電流(A) 防護等級 防爆標志
BXK58-□ 2、3、4、5、6 AC380 100、63 IP54 ExdeⅡBT4
ExdeⅡCT4
3.3.2 額定工作制
a)八小時工作制;
b)不間斷工作制;
c)短時工作制;
d)斷續周期工作制。
4 要求
4.1 控制箱應符合本企業標準的要求,并按照規定的程序由國家認可的質量監督檢驗部門審查合格的圖樣和企業標準進行制造,并應在取得檢驗部門發放的“防爆合格證"后,方可生產。
4.2 正常工作條件
符合本企業標準的動力箱,應在下列條件下能夠可靠工作:
a) 安裝地點的海拔不超過2000m;
b) 周圍空氣溫度為-20℃~+40℃,且24h內的平均溫度值不超過+35℃;
c) 安裝地點的zui高溫度為+40℃時,空氣相對濕度不超過50%;在較低的溫度下允許有較高的相對濕度;
d) 在Ⅱ類含有爆炸性氣體環境場所;
e) 在無顯著搖動和沖擊、振動的地方;
f) 在無破壞金屬和絕緣的腐蝕性氣體或蒸氣的地方;
g) 在能防止雨雪及滴水侵襲的地方;
h) 污染等級為3級;
i) 安裝類別:Ⅱ、Ⅲ類。
4.3 結構要求
4.3.1 控制箱的操作手柄必須操作靈活,動作可靠,并應有清晰的“分"“合"標志。
4.3.2 控制箱絕緣材料組別為Ⅱ組的電氣間隙不小于6㎜,爬電距離不小10㎜。
4.3.3 控制箱外殼材質宜采用含鎂量不大于6%(質量比)的鑄造鋁合金或鋼板焊接制造。
4.3.4 控制箱所有緊固件應有防止自行松脫措施。
4.3.5 控制箱的所有黑色金屬零部件均應采取防銹措施。
4.3.6 控制箱應設有螺紋為M8的內外接地螺釘,并標注接地符號“〨"。
4.3.7 控制箱外殼在明顯處應設有清晰、*性的凸紋標志“ExdeⅡBT4"或“ExdeⅡCT4"。
4.3.8 ⅡB級動力箱隔爆接合面參數
平面隔爆接合面:L≥13.5mm、l≥9.5mm、ic≤0.15mm;傳動軸圓筒隔爆接合面:L≥25mm、 ic≤0.15mm;隔爆螺紋接合面:M18×2-6H/6g、嚙合扣數≥9扣、L≥18mm。
接合面表面平均粗糙度Ra不超過3.2μm。
4.3.9 ⅡC級動力箱隔爆接合面參數
Q/YA15-2010
止口隔爆接合面:L≥25mm、f≤1mm、l≥20mm、ic≤0.10mm;傳動軸圓筒隔爆接合面:L≥25mm、 ic≤0.15mm;隔爆螺紋接合面:M18×2-6H/6g、嚙合扣數≥9扣、L≥18mm。
接合面表面平均粗糙度Ra不超過3.2μm。
4.3.10 控制箱的隔爆接合面應有防銹措施,可涂204-1置換型防銹油。
4.3.11 控制箱外殼外表面宜涂銀灰色粉末漆。
4.3.12 控制箱應設置銘牌,材質應采用耐化學腐蝕的材料制造。
4.4 性能要求
4.4.1 控制箱內裝元件的技術特性除符合本標準規定外,還應符合各自產品標準的有關規定。
4.4.2 控制箱的絕緣性能應承受50Hz、電壓2500V的工頻耐壓試驗,歷時1min(出廠檢驗歷時1S)無擊穿和閃絡現象。動力箱的絕緣電阻不小于20MΩ。
4.4.3 控制箱外殼zui高表面溫度不超過130℃。
4.4.4 控制箱的外殼應承受7J沖擊能量的沖擊試驗,不得損壞和發生影響防爆性能的變形。
4.4.5 控制箱的隔爆外殼精加工后,應逐件進行靜壓試驗,試驗壓力ⅡB級為1MPa,ⅡC級為1.5MPa,加壓時間10S,外殼無結構損壞或可能影響隔爆性能的*變形,則認為試驗合格。
4.4.6 控制箱的密封圈應采用橡膠制造,應符合GB3836.1-2000附錄D中D3.3條規定的老化試驗要求。
4.4.7 控制箱電纜引入裝置應能夾緊電纜,應符合GB3836.1-2000附錄D中D2.3的要求。
4.4.8 控制箱電纜引入裝置的密封性能應符合GB3836.2-2000中附錄D2.1條的要求。
4.4.9 控制箱的隔爆外殼,應符合GB3836.2-2000中15.1.2.1規定的靜壓試驗要求。
4.4.9 控制箱的隔爆外殼,應符合GB3836.2-2000中15.1.2.2規定的動壓試驗要求。
4.4.10 控制箱的隔爆外殼應承受GB3836.2-2000中15.2規定的內部點燃的不傳爆試驗要求。
4.4.11 控制箱外殼的防護能力應不低于IP54的要求。
4.4.12 控制箱各部分在正常工作條件下溫升極限值見表2和表3
表 2 接線端子溫升極限
接線端子材料 溫升極限 K
裸銅 60
裸黃銅 65
銅(或黃銅)鍍錫 65
銅(或黃銅)鍍銀或鍍鎳 70
其它金屬 65
表3 易近部件的溫升極限
易近部件 溫升 K
金屬 15
非金屬 25
4.4.13 控制箱熱動型脫扣器具有反時限特性,電磁脫扣器為瞬時動作,特性見表4(配電用)。
Q/YA15-2010
表 4 脫扣器動作特性
脫扣器額定電流
(A) 熱動型脫扣器(環境溫度+40℃) 電磁脫扣器動作電流(A)
1.05In(冷態)
不動作時間(h) 1.30In(熱態)
動作時間(h) 10In±20%
10≤In≤63 1 1
63≤In≤100 2 2
注:電動機保護用斷路器1.0In不動作時間均為2h;動作電流為1.20In(熱態),動作時間均為2h。電磁脫扣器動作電流為12In±20%(A)。
4.4.14控制箱額定短時耐受電流應不小于表5的規定
表5 額定短時耐受電流
額定電流In A 額定短時耐受電流Icw的zui小值 KA
In≤2500 12In或5KA,取較大者
4.4.15 控制箱額定短路分斷能力不低于25KA。
4.4.16 控制箱在正常工作條件下的操作循環次數1萬次,其中不通電操作循環次數8500次,通電操作循環次數1500次,其操作頻率120/h。
5 試驗方法
5.1 控制箱的工頻耐壓試驗按GB14048.1-2006中8.3.3.4條的有關規定進行。
5.2 絕緣電阻測量用1000V、0~1000MΩ兆歐表測量帶電端子與殼體之間。
5.3 控制箱的溫升試驗按GB14048.1-2006中 8.3.3.3條,溫度試驗按GB3836.1-2000中23.4.6.1條有關規定進行。
5.4 控制箱外殼沖擊試驗按GB3836.1-2000中23.4.3.1條的有關規定進行。
5.5 控制箱絕緣套管扭轉試驗按GB3836.1-2000中23.4.5條規定進行。
5.6 控制箱的彈性密封圈材料老化試驗按GB3836.1-2000附錄D中D3.3條的有關規定進行。
5.7 控制箱的引入裝置的密封圈夾緊試驗按GB3836.1-2000中附錄D3.1條的有關規定進行。
5.8 控制箱的引入裝置的密封試驗、機械強度試驗按GB3836.2-2000中附錄D2.1和D2.2條的有關規定進行。
5.9 控制箱隔爆外殼的靜壓試驗按GB3836.2-2000中15.1.2.1條的有關規定進行。
5.10 控制箱隔爆外殼動壓試驗按GB3836.2-2000中15.1.2.2條的有關規定進行。
5.11 控制箱隔爆外殼內部點燃的不傳爆試驗按GB3836.2-2000中15.2條有關規定進行。
5.12控制箱過電流脫扣器動作特性試驗按GB14048.2-2008中8.3.3.1的有關規定進行。
5.13控制箱的額定短時耐受電流試驗按GB14048.2-2008中8.3.2.1條的有關規定進行。
5.14控制箱的額定短路分斷能力試驗按GB14048.2-2008中4.3.5.2.2條有關規定進行。
5.15 控制箱的操作性能試驗按GB14048.2-2008中7.2.4.2的有關規定進行 。
5.16 控制箱外殼防護能力試驗按GB4208的規定進行。
6 檢驗規則
6.1 檢驗分類
控制箱檢驗分出廠檢驗和型式試驗。
6.2 出廠檢驗
Q/YA15-2010
6.2.1 出廠檢驗是在產品出廠前對產品逐臺進行檢驗和試驗。
6.2.3 出廠檢驗項目
a)外觀檢查(4.3.1,4.3.4,4.3.5, 4.3.6, 4.3.7, 4.3.10, 4.3.11,4.3.12);
b)隔爆參數檢查(4.3.8, 4.3.9);
c)電氣間隙、爬電距離檢查 (4.3.2) ;
d)隔爆外殼的靜壓試驗(4.4.5);
e)工頻耐壓試驗、絕緣電阻測量(4.4.2)。
6.3 型式試驗
型式試驗的目的是驗證定型的動力箱的設計性能是否符合本企業標準要求。
型式試驗是新產品試制投產必須進行的試驗。只有當產品設計、制造工藝、使用原材料或零部件結構有更改,可能影響動力箱防爆性能時,才需要重新進行有關項目的型式試驗。正常生產的產品每隔五年進行一次。任一型式試驗的試品,從出廠檢驗合格的產品中,任意抽取2臺進行試驗,2臺試品試驗都合格,才能認為型式試驗合格。否則必須分析原因,采取技術措施甚至改進設計、工藝等再重新進行試驗,直到型式試驗合格為止。
型式試驗項目:
所有出廠檢驗項目;
溫升試驗、溫度試驗;
外殼沖擊試驗;
絕緣套管扭轉試驗;
彈性密封圈材料老化試驗;
f)引入裝置的密封圈夾緊試驗;
g)引入裝置的密封試驗;
h)隔爆外殼耐壓試驗;
I)隔爆外殼內部點燃的不傳爆試驗;
J)外殼防護能力試驗;
k)過電流脫扣器動作特性試驗;
l)額定短時耐受電流試驗;
m)額定短路分斷能力試驗;
n)操作性能試驗。
7 標志、包裝、運輸與貯存
7.1 標志
7.1.1 控制箱應在顯著位置設有凸紋標志ExdⅡBT4。
7.1.2 控制箱的銘牌材質應采用耐化學腐蝕的材料,如青銅,黃銅或不銹鋼。
7.1.3 控制箱的銘牌應包括下列各項:
a)制造廠名;
b)產品型號、名稱;
c)額定工作電壓、支路額定電流;
d)防爆標志;
Q/YA15-2010
e)防護等級;
f)防爆合格證號;
g)制造日期。
7.2 包裝
7.2.1 控制箱的包裝應符合GB/T13384的規定。
7.2.2 包裝箱內隨同產品攜帶的技術文件有:
檢驗合格證;
b)使用說明書;
c)裝箱單。
7.2.3 包裝箱外壁應有清晰的文字和標志,內容如下:
a)制造廠名稱、地址、;
b)產品型號及名稱;
c)產品數量;
d)包裝箱外形尺寸“長×寬×高"及毛重;
e)收貨單位名稱和地址;
f)“小心輕放"、“怕濕"、“向上"等字樣或標記。
7.3 運輸及貯存
7.3.1 控制箱在運輸過程中,應有防雨雪侵襲的措施。
7.3.2 控制箱應貯存在空氣流通,空氣相對濕度不大于90%,溫度不高于40℃,不低于-25℃的倉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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